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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的规定是怎样的投降罪在刑法中的规定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刑法条文]第四百二十三条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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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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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一)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为当地劳动部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的机构设置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了解。(二)仲裁的管辖及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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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广东劳动仲裁的程序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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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送出的可以收回吗一、答应赠与后可以反悔吗?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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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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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有多长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有多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合同法》为了平衡和保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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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的规定是什么投降罪的规定是什么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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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令作战消极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违令作战消极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九条违令作战消极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违令作战消极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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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属罪司法解释《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虐待部属罪】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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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超过仲裁时限吗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改为了一年,详细规定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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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1、34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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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吗?变更要符合什么条件?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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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吗?如果可以,应符合什么条件?合同订立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请求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法律规定的条件有以下三个:一、合同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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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1、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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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受理吗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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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武器装备肇事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武器装备肇事罪是军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违反军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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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有些什么步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一发生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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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何认定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何认定(一)区分本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的界限自然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它是由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条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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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些什么样的规定我于2005年特聘于某公司任总工程师兼开发部经理。签订了2005年4月之2010年4月5年合同,月薪税后1万,违约金6万。但于2008年11月以金融危机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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