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羁押必要性审查没通过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吗羁押必要性审查没通过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吗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裁定有误如何处理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裁定有误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可以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中.......
-
一审承认的事实二审不承认怎么办一审承认的事实二审不承认怎么办一审当事人认可的事实,二审可作为依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案情:原、被告于2000年2月23日口头商定:由被告承运海南产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终点站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车站。商定的当天原告将3500公斤蔬菜交.......
-
对外动产质押的相关知识对外动产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情简介原告:**欧美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诉称:原告与**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AIG,LLC公司向被告.......
-
民事官司撤诉还能打吗民事官司撤诉还能再次起诉吗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依法还是可以再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
-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公析原告: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信达货运配载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赵*高,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章,**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机械西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设.......
-
二审程序多久判下来二审程序多久判下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
二审案件结案期限二审案件结案期限一、民事案件审理民事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
-
无故紧急刹车致乘客伤残司机赔偿16万 -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一辆凌晨行驶的公共小巴上的乘客和司机发生矛盾,司机竟加大油门后突然紧急刹车,造成一名乘客被摔成5级伤残。双方为赔偿问题对簿公堂,福田法院日前一审判定,肇事司机应.......
-
二审一般会维持原判吗二审一般会维持原判吗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的,占大多数,毕竟,一审与二审的法官,运用的都是相同的法律,大家的法律水平相差不大。都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被羁押的人如何申请律师被羁押的人如何申请律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是有权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
羁押多长时间算超期羁押羁押多长时间算超期羁押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
二审法官还会给调解吗二审法官还会给调解吗上诉二审可以和解,有两种处理方式:(一)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审查,并制作调.......
-
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能放人吗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能放人吗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
-
异地临时羁押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一、侦查阶段 (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我国法律没有直.......
-
动产质押概念是什么动产质押是设定在动产上的担保权益,是国际上通用的最主要的物权担保融资方式,是建立在动产诸多权益之上的,比无担保相比有着无比优越的优势,但是不很成熟。动产担保已经.......
-
二审是不公开审理吗二审是不公开审理吗二审和不公开审理没有直接的关系,新刑诉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
-
注重证据收集 详细分析案情——就一起运输合同纠纷说办案一、案情简介台湾公民赖某急需运送一批保龄球设备至陕西,经人介绍,联系了昆山某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即派员现场看货,以确定所需运输车辆。后经协商一致,双方6月27日签.......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