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新三板上市前员工内部认购有风险吗购买新三板企业股票的风险1.流动性风险目前新三板交易制度还很不完善,只能通过协议交易,也就是参加该企业的定向增发。股转系统说是8月份做市商制度出台,但目前来看估.......
-
新三板分层是什么意思根据新三板分层方案的规定,新三板分层的标准一是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标准二是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标准三是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下.......
-
不支付定金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一、不支付定金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双方约定给付定金订立合同的,如果给付方没有给付定金的,不构成违约,定金合同是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中华.......
-
每天工作12小时可以要加班费吗一、每天工作12小时可以要加班费吗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就需要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
-
合同甲乙丙方关系怎么界定合同甲乙丙方关系怎么界定无强制性规定,由双方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个人投资者想要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转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
-
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
新三板发行价如何确定新三板发行价如何确定新三板发行价多由承销银团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出。由于发行价是固定的,所以有时也称为固定价。发行价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资的目的就不能达.......
-
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违反.......
-
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的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的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
-
合同一方主体能写两个公司吗合同一方主体能写两个公司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
附条件合同的分类及要求附条件合同的分类及要求附条件合同的分类依据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两类,而附条件合同的要求包括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等。《中华人民共.......
-
主合同未成立收了定金怎么办一、主合同未成立收了定金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合同未成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收受了定金的,视为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对方接受了定金的,合同就会成立。《中华人.......
-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如何处理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如何处理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
-
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确定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确定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
-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1、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
-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据称,**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
-
停工期工资如何计算停工期工资如何计算停工期工资怎么算: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确定不同的支付.......
-
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双倍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合同甲乙双方怎么确定合同甲乙双方怎么确定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时候,属于承包类的协议,以发包方为甲方,买卖类的合同,以卖方为甲方,以劳务类的合同,以用人方为甲方等等,具体合同或协.......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