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伪造验资报告进行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答复....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理的通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文号:穗府[1995]1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管理,改进收费办法,完善投资环境,增.......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有关条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署税[2000]642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
-
上海市关于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接受外商投资开设自营企业的洽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加速发展经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在本.......
-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省的投资环境,办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经济开发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财政登记的通发布部门:北京市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及《企业财务通.......
-
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一、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行政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政府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撤销行政协议,.......
-
政府与个人合同如何中止一、政府与个人合同如何中止(《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政府与个人签订行政合同的,当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
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明确本省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法律地位,保障工会独立自主地.......
-
可变更合同的前提有什么可变更合同的前提有什么可变更合同的条件: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1、表.......
-
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2002年修正)发布部门: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发布文号: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颁布单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20020209实施时间:20020301内容分.......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文号:淄政发[1996]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湖北省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外商投资.......
-
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5年4月21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4月21日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
-
参与毒品交易怎么量刑一、参与毒品交易怎么量刑依据刑法的规定,参与毒品交易的,会构成贩卖毒品罪,要依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量刑。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
-
外商投资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外商投资企业收益分配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不得预先分配原则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收益分配是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的,即有利润才能分配收益,.......
-
贩毒没有招供怎么量刑一、贩毒没有招供怎么量刑有确凿证据证明贩毒,会按照贩毒量刑。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高中生打架斗殴会被公安拘留吗一、高中生打架斗殴会被公安拘留吗高中生打架斗殴并未出现伤员一般不会被拘留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未满十.......
-
预售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一、预售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民法总则》、《合同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撤销和解除是有区别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
-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