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黑龙江省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由企业职工出资为主或者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合资合劳,民主管理,.......
-
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1997年5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
-
汕头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制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特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
-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2年7月1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
-
股东表决权是什么股东表决权是什么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表决权是指为了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全通.......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审字[1995]65号**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配股复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字[1995].......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审核意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配审字(1996)18号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
-
宁波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发布部门: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登记管理,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审字[1995]80号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配股复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证管办深证办字[19.......
-
吉林省长春市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与组建暂行办法发布部门:吉林省发布文号:长府发[199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市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与组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
陕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2000年8月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
-
德国股份公司法发布部门:发布文号:(1965年9月6日颁布,1993年7月22日最后修改)第一编股份公司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股份公司的性质](1)股份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
湖南省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经1994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
-
铜川市城镇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发布部门: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恢复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增强企业活.......
-
联邦德国股份制法发布部门:德国发布文号:【章名】第一编股份公司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股份公司的性质(1)股份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债权人仅用公司的财产为公司的义务担保。(2.......
-
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吗一、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发起人?我国公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发起人资格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只要未成年人符合公司法对于发起人的资格要求就可以成为发起人。但实践中,工商部.......
-
公司发起人是否一定是股东很多人都以为公司发起人与股东没什么分别,因为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就是股东,其实不然。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只有发起人,对外办理公司设立事宜同时对外承担责任;但是.......
-
股权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股权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
-
股东否认法人人格承担赔偿责任案情:2000年7月原告A公司向B公司提供牛皮纸,双方口头约定货到付款。原告按约提供给B公司价值为23000的牛皮纸。B公司收货后,签发一张23000元的转帐支.......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方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方式:1、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本单一的特点,所以它特别适于中小投资者。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集.......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