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雇员在卸货中摔伤腿,雇主应该赔偿吗击水律师事务所任波、王-凯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
-
我国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保护规定2001年8月,原告xx公司设立后,使用专利方法生产主产品xx酱,首先使用“海安xx酱”的名称将该主产品投放市场,同时在该主产品上标识“农门”(文字加图形)注册.......
-
租房合同50年有效吗租房合同50年有效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是无限的,双方可以20年的期限内自行约定租赁的期限。相关法律规.......
-
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和装潢的保护一、商品的包装和装潢的特点商品包装是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下面就由知律律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如何在转按揭中规避风险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
-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保护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保护是什么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和装潢是隐蔽的商品仿冒行为,是在外观上故意向相同或类似知名商品的包装和装潢靠近,以引起消费者在购买时的混淆和误认,是.......
-
知名商品的认定和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案情原告山东某某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某某家酒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曲阜市某某粮食酒厂生产销售的“某某家酒、金装某某家酒、某某宴酒”从外包装盒的图案布局、色彩、字.......
-
2010年成都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54543元一、赔偿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2、《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二、计算标准:根据2009年劳动统计年报并经省统计局核定,成.......
-
如何赔偿职工因工死亡(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租房合同用电脑填的可以吗租房合同用电脑填的可以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等,而书面合同包括电子合同等,所以用电脑填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
-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应如何赔偿(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
-
商品的包装识别和装潢有哪些特点商品装潢与商标相互区别的基本特征1、使用的目的不同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
-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一、对知名商品做出认定的两个不同主体有权对知名商品做出认定的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如我国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法院)两种。其中,司法机关的认定通常是被.......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人资格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人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
-
工作期间发病死亡视同工伤工作期间发病死亡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
-
因工死亡待遇1、享受范围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其中,子女、弟妹、孙子女应为18周岁以下;或虽满18周岁,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司.......
-
装修工人摔伤,赔偿责任谁担关键看包工装修房屋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案情:甲、乙、丙系某乡镇农民,于2003年10月联建了一栋四层房屋,其中一层为三间商铺,每人一间;二至四层为每层一套住房.......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怎么算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怎么算为不定期的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承租人另外.......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