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有公职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有公职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般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检察人员纪律处.......
-
公司债券半年报的准则一、公司债券半年报的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第七条公司在编制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一)半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数字应当采.......
-
单位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单位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
-
3年以下徒刑可以判缓吗3年以下徒刑可不可以判缓法院判处犯罪分子三年发下有期徒刑的,如果还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形的,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
医护被无故裁员该如何维权一、医护无故被裁员该如何维权如果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为经济性裁员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
-
服有期徒刑人员有选举权吗一、服有期徒刑人员有选举权吗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法律.......
-
被二房东违约转租骗钱报警有用吗被二房东违约转租骗钱报警有用吗具体视当地公安机关侦查为准。建议早点报警,如果报警越晚,证据灭失的越多,没有证据证明,就无法破获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首先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都是以融资为目的,但配股和增发对公司来说,都存在较高的要求,包括公司的公积金盈余,和公司的资.......
-
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停工留薪期一般是因工伤需要治疗时造成的,所以停工留薪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结果加重犯处罚原则结果加重犯处罚原则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属于结果加重犯的,应该依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加重、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
-
什么是资产抵押债券的抵押权人一、资产抵押债券的抵押权人是什么人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抵押权人一般是指债权人,也就是资产抵押债券的购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
-
20年是有期徒刑吗20年是有期徒刑吗根据现在的刑法,单个犯罪判有期徒刑最多15年。能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只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数罪并罚,第二是死缓或者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然后减.......
-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好处,要看控股股东想不想收回股票,如果想收回,那么在换股期到期前都是利空,因为会故意压价,以便到换股期后债.......
-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非法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中华.......
-
二房东有权转租房屋吗二房东有权转租房屋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
-
经济裁员能否获得经济补偿一、经济裁员能否获得经济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员的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二、相关法律规定《.......
-
社保减员能否作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条件一、社保减员能否作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条件答案是否定的。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
缓刑适用于四年的有期徒刑吗缓刑适用于四年的有期徒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
-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一、怎样计算债券利息?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
-
停工留薪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一、停工留薪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