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产品有瑕疵可以退款吗产品有瑕疵可以退款吗可以,作为消费者对于商品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销售者对其进行修理、重做、更换、退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
-
招标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处理招标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处理1、如果没有规定承诺期限,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但对于这个“合理期限”的具体期限,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难点。.......
-
承包工程未招标有效吗承包工程未招标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工程是法律规定要进行招标的,承包工程未进行招标的,工程是无效的,不需要招标的工程,未招标承包也有效的。《中华人民.......
-
生活中什么人才叫消费者生活中什么人才叫消费者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概念,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而是在该法第2条作了一个含糊的界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或接受服.......
-
房屋租赁合同能补办吗房屋租赁合同能补办吗?补签合同是可以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您的陈述,您之前与房.......
-
一个招标可以签订两个合同吗一个招标可以签订两个合同吗一个中标通知书不可以签两个合同,如果签两个,就说明本质上发生了改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不成立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
不当得利的追溯期限怎么认定一、不当得利的追溯期限怎么认定(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当得利追溯期是指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不当得利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从知道权利被.......
-
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消费者怎么维权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消费者怎么维权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是违反我国食品法的行为,消费者以现这一情况下,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货值金额10-20倍的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
-
导游强制1小时消费2万,旅客如何维权导游强制1小时消费2万,旅客如何维权旅游导游“宰客”再起,广西桂林导游强制旅客消费6月12号桂林一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称“马上下车,一小时必须消费两万”。“威胁游.......
-
没有进行招标的合同是无效吗没有进行招标的合同是无效吗看情况。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果未做招投标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不是必须进行招投标,则合同有效。招标投.......
-
不当得利之债是不是优先债权一、不当得利之债是不是优先债权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属于优先债权,不能优先受偿,优先债权主要包括抵押债权、质押债权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
-
车内一键报警成摆设,消费者怎么维权车内一键报警成摆设,消费者怎么维权网络车安装报警装置是法律规定的,如果车内一键报警装置成了摆设,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约车平台、消委会投诉,要.......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如何强制执行一、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如何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权利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什么时候会执行,要.......
-
房屋租赁过期押金不退合法吗房屋租赁过期押金不退不合法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
-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质保期有效吗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质保期有效吗这个是有效的。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
-
不当得利能否拘留一、不当得利能否拘留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适用拘留,如果不当得利方不返还财产的,受损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电子产品外观有瑕疵可以退款吗电子产品外观有瑕疵可以退款吗当产品存在瑕疵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具体而言,就是:1.修理、更换。消费者可以在不改变物权所有人的情况下解决产品瑕疵责.......
-
不当得利之债能否优先受偿一、不当得利之债能否优先受偿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是不具有优先受偿性的,个人债务中,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
-
招标信息的公开时间是多久招标信息的公开时间是多久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也就是说一般招标公告时间最少是20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
-
现如今招标方式主要有哪些现如今招标方式主要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