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海洋钻机平台能不能向海里处置含油工业垃圾海洋钻机平台能不能向海里处置含油工业垃圾**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及其有关海上设施,不得向海域处置含油的工业垃圾。处置其他工业垃圾,不得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时需要做些什么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时需要做些什么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把防治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依法划定.......
-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
-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怀孕期间;(二)分娩后1年之内;(三)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
-
赔偿法律责任数论常见情形及法律适用一、赔偿法律责任请求权数论产生的原因1、赔偿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的相同、类似性。法理学一般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因民法在.......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
-
造成海洋污染的责任者和第三者分别会受到什么处罚造成海洋污染的责任者和第三者分别会受到什么处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
-
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
-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都是什么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都是什么?一、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
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
-
企业要排污的话必须要取得排污许可证吗企业要排污的话必须要取得排污许可证吗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
-
提起刑事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提起刑事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并不简单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作为标准加以衡量和确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必须具备两个.......
-
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物品会得到政府支持吗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物品会得到政府支持吗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
-
海里禁止排放的物体种类有哪些海里禁止排放的物体种类有哪些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辐射.......
-
经调解无效应予离婚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
-
哪些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
-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的探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公民精神利益的保护日益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政府、民众对人权及相关权益认识也日益深化,2004年宪法修改案中.......
-
一方与人保持婚外情,但又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办?一方与人保持婚外情,但又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办?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一方面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性关系,另一方面对配偶又还有着感情,舍不得与配偶离婚,这是典型.......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司.......
-
装卸站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会受到什么处罚装卸站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会受到什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船舶、石油平台和装卸油类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