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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需要管理人决定吗一、破产和解需要管理人决定吗破产和解需要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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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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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公司要做清算一、什么条件下公司要做清算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偿公司的债务,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要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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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吗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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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市场主体适用国家支持发展政策吗各类市场主体适用国家支持发展政策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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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首先要看非法同居的范围。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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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可以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吗地区可以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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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如何处理?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如何处理?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协商不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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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什么条件一、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什么条件公司发起清算的条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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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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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注销需要多久一、公司解散注销需要多久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5至7个月左右,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注销时间为4-5个月左右(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时间要更久一些)。如果公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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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亏损多久可以申请解散一、公司亏损多久可以申请解散公司亏损股东不能诉请强制解散公司。在实践中,当公司严重亏损,又在短期扭亏无望时,公司股东是可以自行协商解散公司的,只要按照相应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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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分级预防分为哪几级未成年犯分级预防分为哪几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明确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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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倒闭后怎么处理财产一、合伙倒闭后怎么处理财产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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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主讲:李健龙观众朋友大家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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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有什么规定吗此次修改的婚姻法就禁止这种行为,不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说明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新增的法律责任这一章里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应当承担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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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由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不成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同居期间,自然免不了财产的混同,在分手时,自然也不会少了争执。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由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求法院公裁,法院是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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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载债倒闭员工怎么赔偿一、公司负载债倒闭员工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负债造成倒闭的,如果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员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申请破产的,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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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协议人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协议人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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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有哪些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有哪些(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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