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办理退还滞纳金手需注意事项李小姐告诉记者,自己这个朋友比较特殊,因为他经常在国外,他不知道之前征收滞纳金的期限是8月31号。现在到了11月30号,那么长时间,应该多忙的话都能抽出时间过来.......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范本行政强制简介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2009年8月24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重整计划生效时间是怎么计算的重整计划生效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得到批准时,就是开始时间。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一、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依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同居关系是不能主张继承遗产的,同居关系不会形成婚姻.......
-
是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吗一、是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的重整计划,应该由法院进行审理,审理通过的,法院应当予以批准。二、重整.......
-
分手财产分割要处理多久一、分手财产分割要处理多久法律对分手后财产处理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
破产重整计划应该由谁执行破产程序中的重整计划由谁执行但是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要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
-
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谁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谁《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如何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是让其帮助公司解决法律相关的问题,那么你们肯定想问,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法律顾问到底需要做些什么,接下来,知律律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整理了相.......
-
与他人同居犯罪吗,是否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一、与他人同居犯罪吗要是两人都没有婚姻关系,属于未婚状态又是成年人,自然不是犯罪。如果一方有婚姻,在婚内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则可能构成重婚罪了。依照目前我国刑法(.......
-
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一、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单纯的婚外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上升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时,就会触犯相关法律,受到惩罚。婚外性行为,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已婚.......
-
超过期限未执行重整计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超过期限未执行重整计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谁公安、国安、工商等机关由相关法律授予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
-
公有住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公有住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屋,虽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它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的标注,而以市.......
-
婚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处罚婚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处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
-
实施重整计划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实施重整计划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提出重整申请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
-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法定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
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一、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
-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