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对于重整计划债权人如何进行表决一、对于重整计划债权人怎样进行表决首先,债权人会议按下列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一般同一类的为一组: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政府可以吗强制执行政府可以行政诉讼的执行包括对行政裁判的执行和对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1、对行政裁判的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
-
行政强制执行失效期行政强制执行失效期法律暂无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时效规定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
同居算夫妻关系吗一、同居算夫妻关系吗(《婚姻法》于2020.12.31失效)不是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
-
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一、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认定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
-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一、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另外,.......
-
重整程序中的保护与限制的相关要点有哪些依据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重整程序中针对破产财产(包括担保物)的保全必须解除、执行必须中止——此时担保债权人无法变现担保物直接实现其债权。根据《暂停行使》一文的.......
-
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的两种方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
-
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一、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所以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房屋,可以成立共同共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
-
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
-
同居关系是否适用法定继承一、同居关系是否适用法定继承(《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居关系是不适用法定继承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居没有办.......
-
法律对于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样规定的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2、监督期限。管.......
-
行政强制执行的两种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
-
涉及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涉及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
-
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获得赠与一、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获得赠与(《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获得赠予,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协议有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
近亲同居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一、近亲同居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近亲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形.......
-
行政申请强制执行时效己过要如何如果行政申请强制执行时效己过的,是不能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了。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
在重整程序中普通债权人的风险有哪些在重整程序中普通债权人的风险有哪些为了配合重整目标的实现,重整程序在诸多制度中限制了普通债权人的权利和自由。第一,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债权人。为了使重整程序.......
-
城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城管、质量技术监督。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
-
特殊债务重组的股权支付比例规定是否需要细化债务重组涉及的税收政策很多,其中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就企业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根.......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