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国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如何奖励?国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如何奖励对此,《科技进步法》作了如下规定:“第五十二条国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于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的公民、组织,给予奖.......
-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
-
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
司考心得有条不稳地通过司考----雪飞司考心得一.定计划:制定计划通常是按时间正序排列来定,其实这样并不科学。我推荐一种方法,即倒序计划:所谓倒序计划:即是从考试那天算.......
-
票据抗辩权限制要求有什么票据抗辩权限制要求有什么票据抗辩权限制条件: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
-
票据纠纷怎么办票据纠纷怎么办票据纠纷怎么处理:1.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5条规定,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浅谈司考哪些人能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呢?对此,《司法考试办法》同样做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妻子如何合法调查丈夫存款在我国有权调查他人私人银行账户的只有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其他人无权进行调查,否则就是侵犯隐私。但是当妻子想调查丈夫的私人银行账户到底有多少私房钱时,该怎.......
-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个人债务吗介绍:2006年8月被告丈夫向原告借款5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要求原告不要将此事告诉其妻子即本案的被告,到期后原告向被告丈夫催要该借款时被告丈.......
-
票据抗辩条件有什么票据抗辩条件有什么票据抗辩条件有哪些:1、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票据行为不成立而.......
-
票据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票据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
-
党内“双规”是指什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
花卉、种苗公司销售树苗、花卉能享受免增值税优惠吗一、花卉、种苗公司销售树苗、花卉能享受免增值税优惠吗这要看花卉和种苗是不是自己栽种的。如果是自己栽种的花卉和树苗则在免税范围内,如果是购进再销售的则不在免税范围.......
-
2011最新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第四部分)四、抽象行政行为1.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行政行为可分为执行性抽象行政行为、补充性抽象行政行为和自主性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立法的分类行政立法,依据不同的标准,.......
-
什么是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
-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网友咨询:去年我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支付了20万元的赔偿,现我妻子嫌弃我伤残,欲与我离婚,请问,妻子是否有权分割这.......
-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一、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在执行中应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弄清执行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因为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债务,其用以清偿的财产范围和.......
-
2011最新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第三部分)三、刑罚1.刑罚裁量刑罚裁量是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应当判处的刑罚的活动。具体来说,就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犯罪.......
-
使用2万假发票如何处罚一、使用2万假发票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离婚中的个人财产婚内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