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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浅谈司考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27:05
哪些人能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呢?对此,《司法考试办法》同样做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五)品行良好。” 第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可见为了强化司法队伍素质,国家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资格,国家规定还是相当严格的。 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无疑是我国司法改革历程中的重大举措,对于增强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素质,健全司法、执法、辩护、代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实现”知律律“的目标都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祝愿所有致力于建设知律律的有志之士为完善中国的法制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力,祝愿中国早日成为法制健全完善,司法队伍公正、高效,公民懂法、守法、护法的法治强国! (作**纵马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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