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什么是回避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的,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
-
购房者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购房者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
当事人可以不举证吗当事人可以不举证吗要看是否有可以不举证的情况。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一、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
-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哪些内容一、民法中所有的抗辩权有哪些抗辩权广义上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狭义上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
-
我国检察官法回避原则第十九条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
-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不同的办案人员,决定其是否回避的人或者单位也各不相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或者侦查人员自行.......
-
办案人员应当自行回避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只要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自行回避,而且当事人.......
-
什么是谁主张谁举证什么是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指的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
如果按期举证确有困难如何处理如果按期举证确有困难如何处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
-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什么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什么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什么合议庭活动原则第十六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先由承办法官全面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再由合议庭其.......
-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下列情形:(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
-
何谓先履行抗辩权一、何谓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
-
律师:即使是被告人家属也不能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能否申请旁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6条的规定,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
-
不安抗辩权又称何种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又称何种抗辩权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
-
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定我国合同法虽未明文规定合同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有若干特别分配规范,如合同附条件附期限的证明、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中的证明、合同诉讼时效的证明等。实践中应结.......
-
举证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举证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诉讼举证时,当事人应当注意这样几个方面:1、当事人应当寻找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
-
有案底是否还可以改名字一、有案底是否还可以改名字可以改名,但是要有足够的改名理由;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1)年满18周.......
-
提供法律援助的是否一定是律师一、提供法律援助的是否一定是律师《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