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的操作探讨该条的立法目的是以金钱处罚的形式对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的威慑力促使其履行,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弥补其相应的损失。该条法律规定对于有效攻克执行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
-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第一种观点认为,只以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基本债务数额作为基数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则不计入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其理由是被执行人承担了利息、违.......
-
质押人享有什么权利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可能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
-
死刑复核的重要意义死刑复核程序是一道十分重要的审判程序。这一程序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适用死刑一贯坚持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的方针政策,对于保证办案质量,正确适用死刑,坚持.......
-
迟延履行期债务利息的计算一、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时间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开始时间,各地法院都可依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执行,即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
-
执行异议诉讼费执行异议诉讼费综合下面的内容,将执行异议案件与诉讼费用收取的关系归纳如下: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2、不服法院对异议的.......
-
代位执行异议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执行方面的立法,.......
-
质押担保人在法律上存在什么责任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
执行异议之诉能上诉吗执行异议之诉能上诉吗执行异议之诉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相关法律规定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
-
执行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之计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栾金娣本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期间、利率方面产生了争议。(一)迟延履行期间起点的确定有人认为,应以执.......
-
死刑复核的司法解释死刑复核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最高人民法.......
-
仲裁执行异议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管辖及程序要求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仲裁机构的管辖。仲裁.......
-
统一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提问:你好,请问统一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曲靖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复核是指对于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法定的审判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
-
如何收取迟延履行金一、一审判决后由于被告在十五日内上诉,其文书并未生效,二审判决后的法律文书是自送达之日起立即生效的,进入执行程序的前题是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应从二审判决.......
-
申请执行异议可以中止执行吗一、申请执行异议可以中止执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
-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与枪决相比,注射死刑有着诸多的优点:安全、执行简单、人性化等。但注射执行死刑的软、.......
-
谈“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之法律适用应该肯定,上述法律规定,的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使一部分胜诉当事人获得了一定的利益,同时给那些拒不履行义务者(即老赖们)以威慑,对.......
-
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异议之诉基本问题探析民事执行是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民事上的权利,或者为了保全民事权利而设立的制度及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1]。由于执行权具有极强的.......
-
明确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计算方法据了解,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
-
质押担保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