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10:28
执行异议之诉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向执行法院起诉。为了更好理解,以案例为例:
我朋友黄某与某运输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查封了该运输公司所有的一辆汽车。案外人张某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认为车辆是其所有,只是挂靠登记在公司名下,并提供了相关书面证据。法院审查后,裁定中止对该车辆的执行,并告知我朋友黄某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朋友不清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综上,您朋友黄某针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所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按照法律规定,属执行法院专属管辖,您朋友应直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