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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哈外房征决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14:17
因哈尔滨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需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道外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哈外房征决字[2017]第006号《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拟定对东起滨北铁路线、西至南直立交桥、南起路南街、北至哈黑公路的围合区域(详见征收范围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二、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按照《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7日。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应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依法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四、征收动员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地点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道外区大有坊街118号)。
五、征收补偿方案及房屋征收决定已在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项目征收现场进行全文公示,望征收范围内居民周知。
被征收人对《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道外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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