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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我和我朋友一起来的然后当时有签合同长期的后来我因为一点事我就要回学校了然后我说我不想做了那天没有提前两个月辞职和主管说我就和他说快辞然后一个星期才来到了22号才说发工资然后那天又没有发他们工厂规定每个月22号晚上发工资他们员工都发了就我没发是否可以问赔偿呢还有那淮北有名刑事上诉律师天快辞扣了我一千多块钱我的工资就只有三千多了然后他们也没有按时快辞的时候给我结算工资你说这一千块钱应不应该扣?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8 16:18:23
详情:就是我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我和我朋友一起来的然后当时有签合同长期的后来我因为一点事我就要回学校了然后我说我不想做了那天没有提前两个月辞职和主管说我就和他说快辞然后一个星期才来到了22号才说发工资然后那天又没有发他们工厂规定每个月22号晚上发工资他们员工都发了就我没发是否可以问赔偿呢还有那天快辞扣了我一千多块钱我的工资就只有三千多了然后他们也没有按时快辞的时候给我结算工资你说这一千块钱应不应该扣?
律师建议: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未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行为,因为是消极的,所以很难举证。因此,我们在庭审过程中,常常是由原被告双方分别举证自己是如何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无法举证出自己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的这一方,就会被推定为未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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