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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但,江苏刑事律师的作用没有写欠条,有转账记录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20:20:19
详情:朋友借钱不还,但,没有写欠条,有转账记录
律师建议: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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