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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试用期内,公司给了两个选择,一个是,从1月洪梅刑事案件律师1日至2月10日,不上班。请问这两个选择是否合法?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5:10:20
详情:现在在试用期内,公司给了两个选择,一个是,从1月1日至2月10日,不上班。请问这两个选择是否合法?
律师建议:(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如果您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先与单位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等,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劳动仲裁胜诉,公司起诉,如何应对,建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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