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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每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利息,没有通州刑事律师哪家强些啊在借据上写明还款日期,已经支付了四年的利息。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3:00:47
详情:借款人每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利息,没有在借据上写明还款日期,已经支付了四年的利息。
律师建议: 你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律师回复: 您好,您可以和我具体沟通一下,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其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借条是有效的。对于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可以通过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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