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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县刑事案律师推荐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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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人在上海吗?或者方便跟我具体沟通一下细节吗?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已有事故认定书的按认定的责任赔偿。承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非机动车方对超出自己责任比例的部分可以要求机动车一方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将机动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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