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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推倒刑事辩护律师该注意什么同学致骨折,对方家长追究责任,至今未果_民事民法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2:40:26
详情:8岁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推倒同学致骨折,对方家长追究责任,至今未果
律师建议:
可以的
律师回复: 您好 如果情况紧急,您可以查看电联的简介或特殊问题进行咨询。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有过错的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要件:行为人有行为,行为人对行为有过错,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确实有管理操场的义务,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足球比赛中受伤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有过错才可以承担责任。另外,足球运动是一项集体运动,具有高强度的对抗性和人身危险性,人身伤害是一种正常现象,损害后果一般应由受害人承担,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除外。参与者自愿参加这种危险的体育比赛,同时对所涉及项目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识,应视为 "同意承担风险 "即 "同意承担风险"。因此,只要行为人没有侵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 如果情况紧急,您可以查看电联的简介或特殊问题进行咨询。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有过错的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要件:行为人有行为,行为人对行为有过错,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确实有管理操场的义务,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足球比赛中受伤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有过错才可以承担责任。另外,足球运动是一项集体运动,具有高强度的对抗性和人身危险性,人身伤害是一种正常现象,损害后果一般应由受害人承担,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除外。参与者自愿参加这种危险的体育比赛,同时对所涉及项目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识,应视为 "同意承担风险 "即 "同意承担风险"。因此,只要行为人没有侵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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