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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商店租了一辆电动车,但现在我把它还给了商店,我还需要扣除费用刑事冤案辩护律师吗?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2:02:29
详情:我从商店租了一辆电动车,但现在我把它还给了商店,我还需要扣除费用吗?
律师建议:
我可以告诉你正确的处理方法,添加我手机号沟通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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