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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丈夫欠信用卡的钱,离婚时房子属于我,我丈夫承担了滁州刑事附带民事律师所有的债务,银行还能冻结我的房子?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2-17 11:43:14
详情:离婚后我丈夫欠信用卡的钱,离婚时房子属于我,我丈夫承担了所有的债务,银行还能冻结我的房子?
律师建议:
你好,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夫妻一方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若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若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一般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以及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等)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8、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企业经营者用于事业的巨额负债,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一般并不会因新规而风险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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