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法律咨询问题
寿宁县刑事律师电话号码消防证书颁发后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1:16:55
详情:消防证书颁发后
律师建议:
那么你现在想问啥呢
律师回复: 您好,请问遇到的具体问题是什么?目前已找到律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了交通事故复核的相关内容。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2、复核申请人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将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对材料作出复核结论。3、复议期间,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受理情况告知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议申请受理情况应当告知有关人民检察院。4.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审查结论作出后三日内将审查结论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集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5、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调查,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在十日内对原案件按照规定重新调查,换发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测、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测报告、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并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律师回复: 您好,请问遇到的具体问题是什么?目前已找到律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了交通事故复核的相关内容。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2、复核申请人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将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对材料作出复核结论。3、复议期间,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受理情况告知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议申请受理情况应当告知有关人民检察院。4.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审查结论作出后三日内将审查结论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集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5、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调查,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在十日内对原案件按照规定重新调查,换发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测、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测报告、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并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