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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副驾驶座上喝酒,车走了,出了交通事故,是我的责任吗阜阳阜南刑事律师如何委托?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1:08:00
详情:在副驾驶座上喝酒,车走了,出了交通事故,是我的责任吗?
律师建议: 是驾驶人的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查看资料电联或具体咨询。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的登记,而是用于道路行驶的登记,是允许或不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 因此,车辆虽然登记在客运公司名下,但实际车主是挂靠人,客运公司作为车辆挂靠单位,与车主属于车辆挂靠关系,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而不是对该车的实际支配权,对车辆的管理、经营、使用、控制、收益等方面没有支配权,所以只应承担管理不善的有限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客运公司只应在收取车辆管理费后,与车主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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