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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拱墅区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1:07:02
详情:在建筑工地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建议: 可以看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律师回复: 如果你有相关的合同,可以发给我们,我们帮你分析一下,看怎么解决,具体回答你的问题如下。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在离岗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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