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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一家私立幼儿园上了一个学期的学常州本地办理刑事官司律师,在学期中接连请了一个多月的假,学校没有退还任何费用?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1:06:24
详情:我的孩子在一家私立幼儿园上了一个学期的学,在学期中接连请了一个多月的假,学校没有退还任何费用?
律师建议:
详细描述下情况 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法律建议,感谢感谢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针对被侵害主体的特殊性,对受伤儿童实行特殊保护。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思,当其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提起诉讼时,应对教育机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受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要特别注重案件调解,尽量调解结案。由于受伤儿童与所在幼儿园、小学关系密切,纠纷处理后儿童有可能再到该小学或者幼儿园学习、生活,因纠纷对簿公堂,反目成仇,甚至激化矛盾,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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