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法律咨询问题

我收到执行函后还能不能响水县聘请刑事律师与债权人协商还钱?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0:42:28
详情:我收到执行函后还能不能与债权人协商还钱?
律师建议:
你好,具体是遇到什么问题呢?目前有找到律师吗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