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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二轮电动车相撞,以二轮横穿马路,四轮低速电动车没有驾驶证,该车没有牌照不能上律师帮刑事侦查的案例牌如何处理?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0:36:49
详情:我与二轮电动车相撞,以二轮横穿马路,四轮低速电动车没有驾驶证,该车没有牌照不能上牌如何处理?
律师建议: 有可能按机动车交强险承担责任,然后再分成。
律师回复: 可以按照机动车交强险来承担责任,然后进行分割。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归入机动车范畴。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如河南省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市区道路上可以搭载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他道路不得搭载一人以上。 电动车作为机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非法载人的,比照机动车超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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