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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我丈夫不愿意把孩子给我苍南县办理盗窃刑事案律师。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0:24:09
详情:我想离婚,但我丈夫不愿意把孩子给我。
律师建议:
你好,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沟通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意:一方出轨,对另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影响:出轨一方虽然是过错方,但这对另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并没有多大的影响,法院会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将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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