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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今年13岁,在学校被同学推搡后弄断了一颗门牙,学校应该赔偿吗上海刑事律师抢劫辩护?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20:00:57
详情:我的孩子今年13岁,在学校被同学推搡后弄断了一颗门牙,学校应该赔偿吗?
律师建议:
你好,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针对被侵害主体的特殊性,对受伤儿童实行特殊保护。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思,当其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提起诉讼时,应对教育机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受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要特别注重案件调解,尽量调解结案。由于受伤儿童与所在幼儿园、小学关系密切,纠纷处理后儿童有可能再到该小学或者幼儿园学习、生活,因纠纷对簿公堂,反目成仇,甚至激化矛盾,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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