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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我进入一家酒店从事财务工作,11月,酒店在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成立了新的公司,我能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由申请劳动仲裁?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19:54:15
详情:去年9月,我进入一家酒店从事财务工作,11月,酒店在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成立了新的公司,我能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建议:
你好,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call我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是否补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双倍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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