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法律咨询问题
我现在在南京,劳动曲阳县刑事律师事务所地址关系刚刚从我的老家搬来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19:35:51
详情:我现在在南京,劳动关系刚刚从我的老家搬来
律师建议:
您好,可以和我具体沟通一下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双重劳动关系不应简单认定为劳务关系或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不损害原单位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应将其归于劳动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虽未明文对双重劳动关系作出规定,但在事实上已经承认了双重关系的存在,并且对兼职予以法律上的保护,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此双重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前一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外,否则第一个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另外的劳动关系。
您好,可以和我具体沟通一下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双重劳动关系不应简单认定为劳务关系或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不损害原单位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应将其归于劳动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虽未明文对双重劳动关系作出规定,但在事实上已经承认了双重关系的存在,并且对兼职予以法律上的保护,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此双重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前一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外,否则第一个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另外的劳动关系。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