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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孩子的父亲不承认孩子,并强调要么结婚要么不要孩子,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打官司孩子判给他的可能性大吗?陕西西安刑事律师找谁好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1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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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你好,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打给我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所生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将孩子判给条件更好的一方。(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具有清楚表达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虽然您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方逃避抚养责任不顾孩子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对方长期居住地或户籍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对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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