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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离婚了,男人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了监护权,现在他宿迁宿豫区刑事律师电话想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30 19:20:10
详情: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离婚了,男人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了监护权,现在他想
律师建议:
麻烦情况再说完整点。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意见,谢谢谢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一、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麻烦情况再说完整点。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意见,谢谢谢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一、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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