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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广东东莞刑事领域律师团队借了一千块钱,问他要却总是推说这都三个月了一分钱都没还,对借款人的信息不甚了解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9 20:17:45
详情:对方借了一千块钱,问他要却总是推说这都三个月了一分钱都没还,对借款人的信息不甚了解
律师建议:
您好,请问是如何支付借款的?是否有借据?借据上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偿还拖欠的借款。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拖欠的借款,原告方需写好民事起诉状和整理好证据材料(原、被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借据、转账记录、 催讨还款的记录等证据材料)各一式两份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如原告胜诉,被告不按生效判决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查询到对方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联系您提供银行账户,法院有权扣划相关款项给您。如果法院经查询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先将对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您若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查询被告的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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