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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了工作地点,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怎么样你能不去吗?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9 20:01:11
详情:公司换了工作地点,你能不去吗?
律师回复: 您好, 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律师回复: 非法 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工作的,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合同。 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律师回复: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你就不能去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在一定的岗位上工作,要共同遵守约定的地点工作,是要共同遵守约定的时间,按说关于这个问题不大,我们的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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