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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公司是否应该给予适当北京刑事大律师的福利,由第三方赔偿?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9 17:39:43
详情: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公司是否应该给予适当的福利,由第三方赔偿?
律师回复: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员工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申报认定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待遇。员工按照交通事故向肇事方索赔的同时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但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已经通过交通事故进行索赔,不能再重复主张,但造成伤残的,可以同时主张残疾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想要获得针对性帮助可通过专问进一步咨询袁律师。
律师回复: 您好,这个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或者其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发生事故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公共利益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服役受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律师回复: 如果你在上下班的路上摔倒,你就不是工伤。如果你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城市铁路、客运轮渡或火车上发生事故,而你又不负主要责任,你就属于工伤,要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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