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法律咨询问题
乙方签了合同,把甲方的车开回来,第二天就以甲方隐瞒车况为由,现在说不买应忻州网络刑事案律师共同合作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9 17:30:33
详情:乙方签了合同,把甲方的车开回来,第二天就以甲方隐瞒车况为由,现在说不买应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律师建议:是否有隐瞒的情况,如果没有,乙方有权拒绝退还
律师回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第4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按照上述规定,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本是一个明确的问题,但在审判实践中,仍有部分法官判决交强险在赔偿被保险人的同时也赔偿车上的人。因此,有必要强调交通保险的赔偿对象不包括车上人员、被保险机动车的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无论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是在车上还是在车外),并将交通保险中的 "车上人员 "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时位于被保险机动车的驾驶室或车厢内。将被保险人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瞬间位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室或车内的人员,以及正在下车且尚未完全脱离车内的人员"。
律师回复: 你好,想要退款吗?
律师回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第4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按照上述规定,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本是一个明确的问题,但在审判实践中,仍有部分法官判决交强险在赔偿被保险人的同时也赔偿车上的人。因此,有必要强调交通保险的赔偿对象不包括车上人员、被保险机动车的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无论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是在车上还是在车外),并将交通保险中的 "车上人员 "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时位于被保险机动车的驾驶室或车厢内。将被保险人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瞬间位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室或车内的人员,以及正在下车且尚未完全脱离车内的人员"。
律师回复: 你好,想要退款吗?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