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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了合同,把甲方的车开回来,第二天就以甲方隐瞒车况为由,现在说不买应忻州网络刑事案律师共同合作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9 17:30:33
详情:乙方签了合同,把甲方的车开回来,第二天就以甲方隐瞒车况为由,现在说不买应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律师建议:是否有隐瞒的情况,如果没有,乙方有权拒绝退还
律师回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第4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按照上述规定,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本是一个明确的问题,但在审判实践中,仍有部分法官判决交强险在赔偿被保险人的同时也赔偿车上的人。因此,有必要强调交通保险的赔偿对象不包括车上人员、被保险机动车的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无论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和驾驶人是在车上还是在车外),并将交通保险中的 "车上人员 "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时位于被保险机动车的驾驶室或车厢内。将被保险人定义为 "交通事故发生瞬间位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室或车内的人员,以及正在下车且尚未完全脱离车内的人员"。
律师回复: 你好,想要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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