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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厂子有设备出售,售湖北襄阳刑事律师服务所价比较低,我想收购,并与对方的房XX通过,可以转让厂子后续收债我需要承担责任还是损失?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8 10:05:32
详情:朋友的厂子有设备出售,售价比较低,我想收购,并与对方的房XX通过,可以转让厂子后续收债我需要承担责任还是损失?
律师回复: 你好,对方拖欠债务不肯偿还的,债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持生效判决书可以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你收货的设备是不影响的,但是如果收购他的公司就会影响到你。
律师回复: 物业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零星出售,在流通过程中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多次收回。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终止。
律师回复: 他所欠的钱与你无关,但最好是弄清楚你所收购的设备和厂房是否属于他,以及是否有抵押权可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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