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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萍乡刑事案件律师代理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能否由侵权人共同主张?_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8 09:14:45
详情: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能否由侵权人共同主张?
律师建议: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律师回复: 如果你不知道,而且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配偶另一方不需要支付。民法》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承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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