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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工作,离婚时获得谁康巴什刑事律师哪个更好的监护权_民事民法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54:58
详情:女方不工作,离婚时获得谁的监护权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
律师回复: 你好,可诉要求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的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的回答如下。法院在审理涉及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时,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参照以下规定。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这是原则性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应随哺乳期的母亲抚养。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未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应随母亲生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如下。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应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亲生活:(1)患有长期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随其生活的;(2)有条件抚养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随母亲生活的。2、父母双方同意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随父亲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准予。对于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儿童,应考虑以下情况。3. 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况之一。(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3)无其他(3)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对方患有未经治疗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但子女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应尊重孩子的意见。5. 如果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应考虑孩子的意见。6. 在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孩子,可以给予许可。您的问题我们很擅长,因为回答不允许或者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拨打电话联系,我们会给您一个更详细的解决建议。
律师回复: 应根据促进儿童发展的原则来处理双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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