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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在家政公司请了一长治刑事起诉律师服务网站个阿姨,当时就是给了家政介绍费,没其他的,今年春节,这个是法定的吗?_劳动纠纷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39:31
详情:大在家政公司请了一个阿姨,当时就是给了家政介绍费,没其他的,今年春节,我给了一千红包,因为只做了半年,过年她回去了将近20天,元霄节过了才回来的。今天突然跟我说,春节她应该有三天的带薪年假,我原来请过的阿姨都没有,这个是法定的吗?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这个阿姨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劳务报酬取决于你们双方的约定。你们双方当初没有约定带薪年假的话,你就不用支付。
律师建议
劳务合同 没有约定 就不需要支付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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