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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结婚8年,怀剑川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孕3次都流产,现在又怀孕了,老公名下没有房产,所住房产都是公婆出资并且他们名下的我是不是孩子的抚养权不容易拿到并且也分不到任何钱?_婚姻家庭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29:40
详情:和老公结婚8年,怀孕3次都流产,现在又怀孕了,老公名下没有房产,所住房产都是公婆出资并且他们名下的。孩子出生要把户口落到公婆名下,这种情况下,以后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孩子的抚养权不容易拿到并且也分不到任何钱?
抚养权和孩子的户口等没有直接关系,由于您给的情况还是不够详细,这边给您介绍房产的一般分割规则以及抚养权的一般分配规则,具体欢迎您电联咨询。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律师建议

1、离婚时只能主张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名下无房产、存款的,无法分割。2、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要看孩子的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律师建议

目前看分不到什么财产。抚养权看孩子的年龄。2周岁以下女方要的,基本上就是女方的。10周岁以上看孩子选

律师建议

目前具体是什么后果、损失或影响?

律师建议

可以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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