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法律咨询问题
公司万柏林区刑事纠纷律师咨询已经组织员工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员工也没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视为劳动者承认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劳动纠纷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24:53
详情:公司已经组织员工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员工也没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视为劳动者承认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未提出,劳资双方又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劳动者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意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建议
第三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根本约束力是在于企业 即使跟你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也是可以主张按照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来执行的律师建议
如果员工签订则视为同意签固定期限。律师建议
你具体什么诉求?你有特殊情况律师建议
固定期限合同签了没有呢律师建议
你好,可以要求签订的律师建议
是的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