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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男朋友给我发红包,送我礼物,给我买东西,还有一个手机三太原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千元请问我该不该还?_合同纠纷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09:29
详情:谈恋爱期间,男朋友给我发红包,送我礼物,给我买东西,还有一个手机三千元。在一起三四个月,一共花将近五千元,但是我从来没有主动没有主动问过他要钱,他给我买的手机我还拒绝过两次?现在分手了,他让我还这五千元,请问我该不该还?
根据你说的情况,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不能要求返还。

律师建议

根据你说的情况,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不能要求返还。

律师建议

您好,这属于对方自愿赠与的行为,不需要归还。

律师建议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退还物品或者等值现金。

律师建议

您好,如果是赠予,是不需要返还的

律师建议

如果是赠与不需要还

律师建议

可以不还,属于赠与

律师建议

属于赠予,可以不还

律师建议

可以不用还

律师建议

建议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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