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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一个叫小X的同学被小X从后面推到在地,并被小X踩到大腿郫都区刑事官司律师排名上担多少责?_侵权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1-27 20:05:00
详情:事情经过: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一个叫小X的同学被小X从后面推到在地,并被小X踩到大腿上,小X因小X突然摔倒在前面,控制不住也跟着摔倒在小X的身上(上半身),但很快爬起。小X因不能起身及哭喊,120来后发现是左大腿骨折。(注:没有摄像头,小X自己承认推倒小X及踩到小X大腿,)事件中小X要担责吗?如要担责,担多少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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